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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保障教师工资平均收入不低于公务员           ★★★ 【字体:
教育部:保障教师工资平均收入不低于公务员
--教育部2008年第10次例行新闻发布会摘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30    

       原文链接:http://edu.people.com.cn/GB/8242193.html

 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讯(记者 姜颖)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于27日下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农村教师补贴和待遇问题答记者问。

  田司长介绍说关于农村教师补贴的问题,确实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影响非常大。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后,教育部已经把农村教师待遇考虑进来。这一政策中实行保障机制是四大项目,包括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生活费,包括中央和地方一起给农村中小学拨公益经费,第三项是建立危房改造长效机制,还有一项是继续巩固农村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

  这四大项中,前面三项都是中央和地方一起掏钱,第四项是有基础的,是原来就做的。从2000年开始,教育部就强调要把农村教师工资的管理工作做好。国务院财政专门发了通知,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教育经费的问题。各地在实施新政策的同时,要把以前的政策继续完善,教师工资不能拖欠。到现在为止,新的拖欠教师工资没有了。

  田司长说,现在很多地方已经采取措施,像北京、上海、浙江,都要求把农村教师的待遇问题和公务员的收入保障问题一并考虑,核心就是按照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保障教师的工资平均收入不低于公务员。现在教育部、财政部、人事和劳动保障部三家已经研究,并报请国务院同意,明确要求各级财政把教师收入的绩效工资问题纳入下一步重点工作。

(责任编辑: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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